广东省科协关于推荐优秀科技工作者代表的通知
粤科协组〔2018〕7号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地级以上市科协,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同时是中国科协成立60周年。为在新的历史方位上,进一步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广泛弘扬中国科学家精神,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汇聚强大力量,奋力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壮丽篇章。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优秀科技工作者代表推荐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组字〔2018〕60号)要求,中国科协将在全年联系一批、服务一批、宣传一批优秀科技工作者,并邀请其中部分科技工作者在“科技三会”召开两周年、“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到来之际,参加“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科协成立60周年暨百名科学家、百名基层科技工作者座谈会”。为做好优秀科技工作者代表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政治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默默无闻,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三)长期在基层一线从事科学研究、科技推广、工程技术、科技扶贫、农林推广、科研辅助、医疗卫生、水文气象、科技类课程教学等科技事业的科技工作者;特别是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边疆、贫困、少数民族地区,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四)得到本地区党委政府认可或关心关怀的先进模范科技人物,事迹感人、鲜活,具有突出的代表性、广泛的影响力和传播价值。
二、推荐名额
各省级学会,各地级以上市科协最多可推荐1名代表。省科协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条件,采取单位和机构推荐方式,充分发扬民主,不接受个人申报,保证评选质量。
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适当考虑女科技工作者和从事科普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三、材料报送
(一)请于2018年4月18日前提出推荐人选,填写推荐表并报送省科协组织联络部,同时报送电子版(word版)。
(二)同时报送推荐工作报告1份,包括组织推荐、党组会审议或常务理事会审议情况。同时报送电子版(word版)。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省科协组织联络部
联系人:张嫒嫒 电话:020-83270296
雷晶 电话:020-83551764
电子邮箱:gdskxzzllb@126.com
通信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
邮编:510040
附件:1.《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优秀科技工作者代表推荐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组字〔2018〕60号)
广东省科协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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