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学会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场租资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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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学会:
广东科学馆自2008年改造升级全面完成后,各项设备与环境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为了更好地推动学会工作,鼓励和支持学会开展学术交流、科学普及等活动,省科协决定对所属省级学会在广东科学馆开展学术报告会、交流研讨会、工作会议等相关活动,以优惠价形式给予资助部分场租。各省级学会在广东科学馆开展相关学术交流等活动,按照《省级学会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场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1.省级学会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场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2.广东科学馆会场使用收费标准
3.会场使用申请(审批)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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