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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

2010-10-29 来源: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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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科协、文明办、科技局:

  2009年实施“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以来,在各地科协、文明办和科技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已成为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受到广大城镇居民的欢迎,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为贯彻落实全省社区科普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五个一”创建活动,推动“科教进社区”活动深入开展,省科协、省文明办、省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名额
  本批创建“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名额共30个。各市要按照分配的名额和创建条件(附件1、2)进行评审推荐,坚持标准,好中选优。
 
  二、申报工作要求
  1、各市科协要会同市文明办、市科技局,指导推荐对象认真填报推荐材料。推荐材料主要包括:市科协、文明办和科技局联合签发的报送函,各申报单位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相符),按要求填写有关表格(见附件3、4、5)。 
  2、申报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条件,确实把科学文明建设示范好、科普宣传教育服务好和群众认可、成绩显著的优秀社区推荐上来。
  3、要根据《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考核标准表》(见附件4),认真做好推荐社区的自评工作和相关材料的考核,严禁弄虚作假。申报材料请于2010年11月15日前报送至广东省科普信息中心,逾期不再受理。有关“创建活动”的文件、表格等资料可在广东省科协网站(www.dryer-china.com)上下载。 
  4、各市要结合推荐工作,做好先进社区工作经验的总结,加强宣传工作,努力营造科学文明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1.第二批“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推荐名额分配表;
   2.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标准;
   3.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申报表;
   4.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考核标准自评表;
   5.社区科普志愿者服务队登记表。


(一)项目指导单位
1、博鱼(中国)
联系人:李役青    电话:020—83549014
 
2、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连黎斌     电话:020-87185239

 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联系人:刘世伟     电话:020-83163910

(二)项目承担单位:广东省科普信息中心    
联系人:李惠旋 
电  话:020-22270089   传真:020-83544390
邮  箱:Lhxuan08@126.com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216室    
邮  编:510040 

 博鱼(中国)      广东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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