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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2010-02-26 来源: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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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进一步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宣传与落实,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切实做好2010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10年9月18—24日开展全国科普日系列活动,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活动时间。

  (二)活动主题
  继续围绕《纲要》的工作主题“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开展活动。

  根据今年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对科协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的新要求,2010年全国科普日要围绕“低碳经济与低碳生活”开展系列科普活动。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活动的主题。2010年全国科普日北京主场活动主题为“坚持科学发展、走近低碳生活”。

  二、有关要求

  2010年全国科普日活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扣“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球气候变化和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大背景开展,密切联系广大公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创造性地开展活动,让科技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营造“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提高为公众科学素质建设服务的水平。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科协、学会科普部门要充分认识科普日活动的重要意义,强化创建全国科普日活动品牌的意识,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组织。要积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领导和支持。要主动联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全国科普日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等工作,加强部门、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强协作、加大投入,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工作合力和整体效应,努力形成党委高度重视、政府大力支持、科协牵头协调、社会广泛参与的科学素质工作格局。

  (二)精心策划,周密组织主题活动
  各级科协及所属学会要积极围绕低碳经济与低碳生活、节能减排与气候变化、上海世博会等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以多种形式开展主题活动。结合不同社会群体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健康生活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普及相关知识和技能。充分发挥全国科普日大型科普活动的动员和引导作用,促进社会和公众广泛参与。

  (三)注重实效,加大宣传力度
  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区域、城乡的实际情况,适应不同群体的不同需要,围绕主题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多彩、公众喜闻乐见的科普活动,以大众传媒为主要宣传平台,充分运用手机短信、移动电视、互联网等新媒体在科普宣传中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科普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多渠道地了解必要的科技知识、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树立正确的科学思想。同时还要着力于提高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吸引力和公众参与度,不断扩大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品牌效应。

  (四)加强整合,推动科普资源共建共享
  各级科协及所属学会在开展科普日活动中要充分利用、整合已有的科普资源,有效集成并推广使用,全面推动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工作。可根据需求登陆中国数字科技馆(www.cdstm.net.cn)查询相关科普活动资源。

  (五)关于材料报送事项
  为统计2010年全国科普日期间各地活动情况,请各地科协和全国学会填写《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附件1),地(市)、县级科协、省级学会、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填写的登记表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统一汇总后报送。拟参加北京主场活动以及在北京地区自办活动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请填写《全国科普日北京地区重点活动登记表》(附件2)。以上表格请于2010年6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

  三、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联系人:范体宇  
  联系电话:010-68515219 
  传    真:010-68515219
  电子信箱:kphd@cast.org.cn

  中国科协科普部联系人:王大鹏 
  联系电话:010-68571887

  附件:1.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

     2.全国科普日北京地区重点活动登记表

中国科协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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