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好2010年主题科普活动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各地级以上市科协,各省级科普教育基地,
各县(市、区)科协,省科协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切实做好全国科技活动周、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和科普日、全省科技进步活动月等主题科普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10年5月10-14日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5月17-21日开展全国科技活动周活动;5月17日到6月17日开展全省科技进步活动月活动;9月18-24日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各地、各单位在活动时间范围内,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活动时间。
(二)活动主题
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携手建设创新型广东。
二、活动形式、内容
在“全国科技活动周、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和科普日、全省科技进步活动月”期间,各级科协组织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广泛开展群众性和社会性科普活动。
1、要利用各种形式,联合有关部门广泛开展亚运广州、低碳经济与低碳生活、节能减排、防灾减灾、保障安全、健康生活等内容的科普宣传活动;
2、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举办科普讲坛、专家科普报告会(讲座)、广场科普、科技便民咨询等活动,促进科普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
3、面向农村群众,广泛组织开展送科技下乡、“千会服务千村”、实用技术培训和科技展教等活动;
4、面向青少年,积极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组织专家进校园,向青少年免费开放各级科普教育基地,举办科技创新比赛和科技夏令营等活动。
三、组织实施及要求
1、各级科协组织要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要充分利用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平台,发挥科协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牵头作用,积极联合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开展好主题科普活动;
3、要充分发挥科协系统的优势,加强联合,整合资源,立足基层,提高活动的针对性;
4、要加强科普资源的开发、集成和配送工作,开发一批适应群众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资源。省科协将向各地提供一批科普挂图、大型科普专题巡展图片及图片制作光盘;
5、请各省级学会、市、县(市、区)科协、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将组织开展的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附件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全国科技活动周和全省科技进步活动月项目表(附件3),于4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科协,以便统一汇编,向社会发布。县(市、区)科协开展活动的项目由所在市科协统一汇总报送。
活动结束后,请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并于6月30日前将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科技活动周及省科技进步活动月的活动总结,9月30日前将全国科普日活动总结材料(含电子版)报送省科协科普部。
附件:1. 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
2. 2010年广东省主题科普活动项目表
联 系 人:省科协科普部 李役青
电 话:020—83549014 83547584 (传真)
电子邮箱:LYQ@gdsta.cn
二○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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