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广东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阅读: 次
各地级以上市科协、财政局(委):
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0〕6号)和广东省科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广东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通知》(粤科协联〔2008〕1号)精神,现将我省开展2010年“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地级以上市应结合实际,推荐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市可各推荐1个,其他市可各推荐2个。各市应在规定的名额内根据评选范围、评选标准推荐,超出推荐名额不予受理。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推荐材料是评审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市、县科协和财政局应高度重视,指导推荐对象认真填报。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好中选优,确实把科普惠农兴村示范好、带头好、服务好、引领好,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和推荐上来。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按时间按标准按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重点关注在发展低碳农业和现代农业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重点关注建立党组织的农技协和示范基地;重点关注以建设科普惠农服务站、农民培训学校等形式建立科普惠农长效机制的示范基地。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和方式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