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申报“百县百项科普示范特色建设专项”工作的通知
阅读: 次
各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
根据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实施“百县百项科普示范特色建设专项”的通知》(科协普函基字〔2009〕20号)要求,请各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认真做好科普示范特色项目的申报工作。申报表和申报项目介绍(包括具体做法、经验、成效、下一步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于8月15日前报送省科协科普部。
省科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将好的特色项目推荐参加中国科协的评选。
附件: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实施“百县百项科普示范特色建设专项”的通知》
联 系 人:顾梅奇
联系电话:020-83547584;13662525003
E-mail:gmq@gdsta.cn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