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级学会清理整顿工作和2008年度检查事项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联合会(下简称学会):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清理整顿社会组织工作的通知》(粤民民〔2009〕13号)和《关于全省性社会团体2008年年度检查事项的通知》(粤民函〔2009〕115号)精神,为做好相关工作,省科协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学会要高度重视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工作。这是一项严肃的、政策性强的工作,是省民政部门对今后开展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关系到学会的存在和发展。各学会必须认真学习粤民民[2009]13号文件,准确理解文件精神,按文件要求按时保质做好清理整顿工作。
二、要认真提交有关清理整顿材料。一是要严格按照清理整顿的内容提交不少于1500字的报告。尤其是:在发挥学会作用方面,要围绕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学会特点,认真总结近5年来学会的工作和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科技进步服务作用的情况;在遵纪守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方面,如财务管理制度、文印档案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议事制度、分支机构管理制度、办事机构岗位责任制、项目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及自律等制度,进行认真清理、切实反映管理和运作规范的情况。二是要认真、如实填写《社会组织清理整顿报告表》。
三、请由省科协作业务主管的学会于2009年4月20日前将清理整顿报告和《社会组织清理整顿报告表》各一式2份、不是省科协作业务主管的所属学会将清理整顿报告和《社会组织清理整顿报告表》各一式1份报送省科协组织联络部。
四、请各学会认真做好年度检查工作。由省科协作业务主管的学会于2009年4月30日前将年检报告送省科协初审。
五、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清理整顿社会组织工作的通知》(粤民民〔2009〕13号)和《关于全省性社会团体2008年年度检查事项的通知》(粤民函〔2009〕115号)请上省科协网(http://www.dryer-china.com)通知通告栏或广东民间组织信息网(http://gdmjzz.gov.cn)通知公告栏2009-3-30和2009-3-20查阅。
联系人:胡 勉 叶小鹰
电 话:83550684 83540808
传 真:83549085
E-mail:hm@gdsta.cn yxy@gdsta.cn
《关于开展清理整顿社会组织工作的通知》
《关于全省性社会团体2008年年度检查事项的通知》
二○○九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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