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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08-08-20 来源: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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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科协、科技局、发展改革局(委)、国资委:

    根据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全“讲、比”组办发[2008]6号),中国科协、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决定开展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评选表彰工作,在全国范围内评选表彰2007—2008年度“讲、比”活动先进集体100名、科技标兵100名和优秀组织者100名。分配我省的推荐名额为先进集体4名、科技标兵4名,优秀组织者4名。为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推荐名额。请各地级市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先进集体、科技标兵和优秀组织者各1个(名)。在此基础上,由省科协会同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国资委按照全国分配的名额进行遴选推荐。
      
    二、评选推荐依据。要严格按照《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表彰奖励办法(试行)》规定的范围和条件进行评选推荐,完善相关的推荐材料。
      
    三、各市的评选推荐工作请市科协牵头,会同科技局、发改委、国资委共同做好本地的推荐工作。
      
    请按照《推荐表填写说明》认真填写推荐表。推荐表要求一式三份并签章齐全,同时备电子文本一套,于8月30日前报送省科协科普部。有关内容可在广东省科协网站(http://www. gdsta.cn/)下载。
      
联系单位:广东省科协科普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 
邮政编码:510040
联 系 人:李  志
联系电话:020-83549014    
电子信箱:Lz@gdsta.gd.cn


附件:1、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先进集体推荐表 
      2、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科技标兵推荐表 
      3、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优秀组织者推荐表 
      4、推荐表填写说明
      5、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表彰奖励办法(试行)

博鱼(中国)            广 东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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