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第三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2005年,全国有315个县(市、区)参加了中国科协组织开展的第三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两年来,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和创建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颁布实施以来,各地认真组织学习、开展培训,把创建活动作为落实《科学素质纲要》的重要举措,按照《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标准(2007年修订)》的要求,成立科学素质工作领导机构,联合县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实施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围绕科学素质工作主题开展活动,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各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科普工作新格局,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科学素质建设工作,促进了公民科学素质的提高,对基层落实《科学素质纲要》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2007年9月至10月,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总结检查的通知》要求,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认真开展了对创建单位的总结检查工作,共有290个县(市、区)达到了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标准。中国科协决定,命名北京市朝阳区等290个县(市、区)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名单见附件),示范期为2年。没有参加总结检查和没有达到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标准的创建单位,创建期延至2008年4月。
希望被命名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再接再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县域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各项工作中进一步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努力使提高重点人群科学素质的工作取得实效。
中国科协将在评优、实施科普项目、配送科普资源等工作中优先支持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通过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间的交流和培训,总结推广各地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强指导和服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要统筹规划好本地的创建活动,加大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的支持和宣传力度,实施动态管理,认真完成好对第一、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的复查工作,推动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继续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各级科协要深化科普示范创建活动,结合当地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提高当地公民科学素质为目标,落实《科学素质纲要》,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新贡献。
附件:第三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名单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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