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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东省科协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2007-06-29 来源: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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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市科协,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多年来,广东省科协系统的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努力做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和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的各项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与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为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科协系统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推进我省科协事业更好地发展,省人事厅、省科协决定共同开展广东省科协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并在2007年7月召开的广东省科协第七次代表大会上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广东省科协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在省科协机关和直属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科协及所属单位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在职干部职工;全职从事学会工作、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学会在职工作人员。
省科协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省科协机关及直属单位,地级以上市、县(市、区)科协和学会组织。
  已获得省、部级(含)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此次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广东省科协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科协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开拓创新,在全省科协系统堪称楷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在推动科学技术研究、学术交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在组织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活动,为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服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全心全意为科技工作者和科技团体服务,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呼声,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在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在科协其它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二)广东省科协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民主办会,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团结,廉洁高效,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工作成效显著,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工作中有新思路、新举措,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方面成绩显著;
  2、模范履行桥梁纽带职责,积极发挥科技工作者的作用,竭诚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在推进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方面成效显著;
  3、广泛开展科普活动,与时俱进,创新科普内容与方式,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在促进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提高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坚持改革与发展,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自身建设,实力、影响力和凝聚力明显提高。
  三、表彰名额
  广东省科协系统先进工作者名额为80名,先进集体名额为15个。分配如下:
  1、省级学会的先进工作者名额为8名,先进集体名额为3个;
  2、各地级以上市科协的先进工作者名额为60名,先进集体名额为11个。各市先进工作者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3、省科协机关及直属单位分配先进工作者名额为12名,先进集体名额为1个。
  四、评选程序及奖励办法
  1、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科协共同负责本市的推荐工作,按照逐级推荐的原则,每个市按下达的名额推荐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推荐1个候选先进集体;省科协所属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1名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和1个候选先进集体。省科协机关部室及各直属单位可推荐1名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和1个候选先进集体。
  2、省科协机关办公会议对候选名单进行初选,广东省科协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初选的候选名单进行复核,报广东省科协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3、对评选出的先进工作者授予“广东省科协系统先进工作者” 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广东省科协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证书。
  五、组织领导
  省人事厅、省科协组成广东省科协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科协组织联络部。
  六、有关要求
  1、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坚持条件,保证质量,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
  2、评选重点面向基层工作人员和县以下基层组织。评选对象要有广泛的代表性,适当考虑少数民族人员和女性比例。厅(局)级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评选的,要从严掌握,比例不超过20%。推荐对象为单位主要领 导的,上报前要征求同级组织和纪检部门的意见。基层组织所占比例不少于50%。
  3、请各推荐单位按要求填写《广东省科协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附件2)和《广东省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附件3),各一式四份,于2007年6月29日前报送广东省科协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通过E-mail一并发送《审批表》。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事迹材料在1500~3000字,要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简练。

 

 


    广 东 省 人 事 厅               博鱼(中国)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关于开展广东省科协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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