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东第四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妇联、市科协,各有关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高等院校:
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深入贯彻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造就大批女性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激励广大女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共同组织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第四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评选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领域
第四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学科领域为生命科学。
生命科学是指研究生命现象、生命活动的本质、特征和发生、发展规律,以及各种生物之间和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
二、获奖者应具备的条件
热爱祖国,学风端正,道德高尚,在生命科学领域中取得创新性科研成果或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年龄在40周岁(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女性科技工作者。
三、奖项及获奖名额
第四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获奖者不超过5名,其中1名为在西部地区工作的女性科技工作者;提名奖获得者不超过5名。
四、有关要求
1.各市妇联、市科协推荐本市的候选人1名;有关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1-2名;各有关高等院校推荐本校的候选人1-2名。
2.各推荐单位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拓宽选人渠道,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积极做好推荐工作。
3.请于2007年8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寄送到省科协组织联络部。申报材料是:
(1)《第四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二份(请勿另附封面)及电子版。推荐表可在广东省科协网站www.dryer-china.com下载。电子版报送地址:jxj@gdsta.cn
(2)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一份(不超过3000字,须加盖单位公章);
(3)候选人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证明材料一套,装订成册。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附:1.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条例
2. 第四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 博鱼(中国)
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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