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开始申报 首次增加医疗机构类别
日前,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组织开展第七届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第七届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设立省政府质量奖10个、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40个。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参评组织首次增加了“医疗机构(医院科室、专项医疗团队和社区医疗机构)”类别,也就是说,广东省内的医疗机构也可以参加广东省质量奖的参评了。这对于医疗机构来说,是个应予关注的好消息。
医疗质量历来被行业高度重视
医疗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对医疗服务的切身感受。医疗质量一直被认为是医疗机构的生命线、是医疗机构生存发展的根本。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是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对当前构建分级诊疗体系等改革措施的落实和医改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医疗质量体系不断健全,医疗安全水平呈现逐年稳步提升的态势。2016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医疗质量管理办法》,通过顶层制度设计,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医疗质量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创新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方法,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医疗服务同质化程度,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此次广东省将医疗机构纳入省政府质量奖的申报范围,有望进一步促进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提升,形成新的示范引领作用。
第七届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设立的奖项不多,而这更显珍贵,有实力的医疗机构应积极申报,向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提交申报材料。具体申报事宜可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
广东拓宽政府质量奖申报范围
广东省政府质量奖于2008年设立,2009年开展第一届评选,每两年一届,至今共评选出52家获奖单位。2021年底,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修订的《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对2011年修订的《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和提升,拓宽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申报范围,将申报范围由原先规定的产品、服务、工程、环保四大领域调整为经济社会的所有领域,参考中国质量奖申报范围具体设置为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业、医疗机构(医院科室、专项医疗团队和社区医疗机构)、教育机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和职业院校)、其他非营利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及一线班组等组织和个人。
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参评组织的拓宽,有助于充分发挥政府质量奖的标杆导向作用,更好地衔接中国质量奖培育和申报工作,引导广大组织和个人崇尚质量追求卓越,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勇攀质量高峰,带动全省组织和个人重视质量、维护质量、提升质量,进而全面提升广东省质量总体水平,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质量强省战略深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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